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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关于深化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2-24

    日前,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文件是指导和推动全市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共包括七部分、23条、20项重点任务。为帮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贯彻落实,现就文件要点解读如下:

    ——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活力,完善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北京特点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重要支撑。

    ◆总体要求:深化全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核心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实到社会治理具体实践之中,关键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推动政府、社会、市场互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更加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长远性;进一步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更加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创新实践,更加注重在试点的同时加快推进重点问题解决,为基层探索创新留下充分空间。

    ◆主要任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会服务方式转变,引入市场机制;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党和政府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加快推进社会协同,广泛动员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加快推进社会领域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深化社会服务体制改革(有2项重点任务)

    ⑴加快推进社会服务体系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持续发展、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加大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力度,推进经营性社会服务产业化,完善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供给的社会服务模式,完善社会公益服务体系。

    ⑵加快推进社会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尽可能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窗口平台、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鼓励经营性事业单位向社会组织、企业方向发展,支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企业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有4项重点任务)

    ⑶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建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全覆盖。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政治上的桥梁纽带、业务上的发展龙头、日常服务管理上的窗口平台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更好更大发挥作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管。分期分批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并交由相关“枢纽型”社会组织进行日常服务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未经组织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社会组织任职。

    ⑷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其成立时可直接到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提高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效率,限期办结登记审批手续。

    ⑸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社会力量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解决的事情,政府应转移或委托出去;适合社会组织承办的政府事项,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社会组织办理;社会组织能够提供有效服务的领域,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建设,完善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职能,各区县和具备条件的街道(乡镇)都要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全市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网络。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搭建平台,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公益行”活动。

    ⑹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建政治引领、政府依法监管、“枢纽型”社会组织日常服务管理作用,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社会组织对外宣传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法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及在京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3项重点任务)

    ⑺进一步把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职能下沉到街道。充分发挥街道加强区域党建、开展公共服务、统筹辖区治理、组织综合执法、指导社区建设等职能,实现党和政府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工作重心的下移。进一步发挥街道党工委在街道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办事处在辖区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街道管理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市、区县有关部门加强对街道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支持帮助。

    ⑻进一步理顺街道与区县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区县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党的工作,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管理,行政管理视具体情况实施街道属地或双重管理。区县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任免前,应书面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区县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可在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兼职。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完善街道与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绩效双向考评机制。

    ⑼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协管员队伍,区县政府职能部门不再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协管员岗位需求,报送区县政府职能部门核定、招录。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岗位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承接政府辅助类工作,逐步实现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创新社区治理机制(有3项重点任务)

    ⑽完善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规范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工作职能,推进社区区域化党建、多元性自治、开放式服务有机结合,推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动员、服务居民、协调利益关系和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力量协商共治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社会动员工作制度。完善社区服务站职能,加快农村社会服务站建设,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社会治理,努力实现社会治理城乡一体化发展。

    ⑾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全覆盖。坚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推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社区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文化教育体育服务体系、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安全服务体系、环境美化服务体系、便民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的全覆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步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建立健全社区服务需求登记制度。加快推进村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将社区建设成果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扩大延伸。

    ⑿深化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居民积极参加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居民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服务,依法保障居民对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广“参与型”社区协商等模式。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制定居民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取消社区层面各类评比考核项目,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有4项重点任务)

    ⒀加强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社会服务与城市管理精细化。进一步加快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三网”融合发展;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三网”一体化运行。制定实施城市服务管理精细化测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一体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总结基层创新经验,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

    ⒁加强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大社会领域普法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快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加大社会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人口无序增长、违法出租房屋、非法使用地下空间、违法建设等问题。创新和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

    ⒂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积极推行网上信访,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信访问题。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及民意调查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督办、考核、追责等措施。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⒃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破解社会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公民道德水平。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和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区青年汇建设,积极开展社会文明引导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大城市病”。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调控,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完善以业调控,坚决淘汰劳动力密集型的低端产业;完善以房管理,加强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完善以证规范,加快推行居住证制度。把流动人口纳入企业、社区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虚拟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和网上动态监管机制,发挥社会领域蕴含的正能量参与网络社会治理和网络文明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对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领导(有4项重点任务)

    ⒄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市级社会建设、市政市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信访、互联网信息管理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动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⒅加强和创新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初步形成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机制,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完善商务楼宇党建工作机制,三年内具备条件的商务楼宇全部建立联合党组织。

    ⒆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培养、使用、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形成来源广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渠道畅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试点并探索将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管理机制。加大从社区(村)干部和优秀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村官中考录公务员力度。进一步提高和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人均收入不低于上年全市社会平均工资70%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扶持专业社工机构发展,推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社区、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社会领域志愿服务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⒇加强社会动员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党动员社会、组织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把社会公众组织起来,让社会更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提高协商民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提高应急动员能力和水平,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动员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有效组织各种重大活动,圆满完成各种综合性重大任务。提高社会协同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社区自治、社会组织协同、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多元协同共治的基层治理机制。提高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形成多元治理、共建共享工作格局。

    文件: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链接:

    北京社会建设主要成效“十个一”

    多年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改革、治理工作,一手抓顶层设计、完善体系,一手抓夯实基础、提高能力,不断取得新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其主要成效,可以归纳为“十个一”:

    1.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

    2008年

    全市社会建设大会

    2009年

    全市志愿者工作大会

    2010年

    全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

    2011年

    市委十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社会建设工作

    2012年

    全市网格化体系建设推进大会

    2014年

    成立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协调推动有关重点工作

      2.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

    2008年

    《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1+4”文件

    2009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

    2010年

    《北京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

    2011年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

    2012年

    《关于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5年

    《关于深化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加强北京市城市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关于深化北京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3.基本形成一套纵向到社区、横向到“两新”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

    时间节点

    重要完成事项

    2007年

    成立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

    2008年

    成立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09年

    各区县全部成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会建设工作机构

    2010年

    全市各街道(乡镇)成立社会工作党委

    2011年

    全市各社区实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全覆盖

    2012年

    全市1297座商务楼宇实现党建工作站、社会服务站、工会工作站、共青团工作站、妇联工作站“五站合一”全覆盖

    2015年7月

    全市已先后认定36家市级、211家区县级、403家街道(乡镇)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联系全市90%以上的社会组织

    4.基本完成一系列社区服务管理体系

    时间节点

                      重要完成事项

    2010年

    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社区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2012年

    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全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1060”工程)全覆盖

    2014年

    全市建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1143个,覆盖75%以上的城市社区

    2015年7月

    全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达标率已达84%以上

    全市建成293个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

    全市建成347个村级社会服务试点

    5.初步形成一个“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

    全市网格化体系已覆盖302个街道(乡镇)、6191个社区(村),覆盖率分别达到92.4%和91.7%。

    6.基本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者队伍

    全市社区工作者3.4万余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占80%以上,平均年龄39岁;

    专业社工机构107家;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者15万人;

    全市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17963人,占全国总数11.3%。

    7.基本形成一支庞大的志愿者队伍

    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298万人、志愿者组织超过4.96万多个。

    市民劝导队2393支,队员超过10万人。

    8.设立一项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购买一系列社会组织服务

    五年来,围绕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和信息咨询服务五个方面、40类,投入4.15多亿元,购买2732个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2015)

    服务类型(5类)

    服务项目(30项)

    社会公共服务

    特殊人群社会公共服务促进项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充项目、专业社工服务项目。

    社会公益服务

    社会志愿服务项目、人文关怀与社会心理服务项目、邻里守望相助项目、特殊人群社会融合项目、高校社团公益服务项目、应急救援社会协作项目、网络文明自律引导项目、绿色生活方式推广项目。

    社区便民服务

    “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拓展项目、社会服务资源共建共享项目、居民出行便利服务项目、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项目。

    社会治理服务

    基层民主自治模式创新项目、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服务管理项目、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推进项目、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探索项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社会矛盾调解项目、推进“两新组织”社会诚信建设项目、推进各类社会主体履行社会责任项目。

    社会建设决策咨询服务

    社会体制改革调查研究项目、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调查研究项目、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调查研究项目、社会可持续发展调查研究项目、社会企业发展调查研究项目、社会心理服务调查研究项目、社会舆情监测与分析研究项目。

    9.共建一批社会建设研究基地

    与清华大学等11所首都高校、北京市社科院等4个首都科研机构及美国21世纪学会等合作共建了16个北京社会建设研究基地。

    研究基地名称

    重点研究方向

    清华大学北京城市发展与社会建设研究院

    宜居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

    人文北京

    首都师范大学首都新农村社会与文化建设研究中心

    农村社会建设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社会管理研究中心

    社会治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研究院

    社工人才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

    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

    社会政策

    北京城市学院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

    社会舆情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

    社会诚信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

    社区民主自治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中心

    社会心理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北京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社会改革与城市管理创新

    北京市委党校研究会北京社会建设研究会

    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

    美国21世纪学会北京·芝加哥社会发展比较研究中心

    社会发展比较

    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中国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社会建设、改革与治理

    10.初步形成一个全覆盖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

    全市2918个社区全部建立党组织;

    市级36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建工作委员会;

    全市10多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84506家,覆盖率80%以上。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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