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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首都高端智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首都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7〕34号)和《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建设管理办法》(京宣发〔2017〕34号)要求,整合首都优质智库资源,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首都新型智库体系,重点建设一批专业特色突出、国内影响一流、服务决策有力的首都高端智库,首都高端智库理事会秘书处现开展首都高端智库培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除首批14家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外,其他中央在京及北京市属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社会智库,均可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首都高端智库培育工作。

      二、各单位要整合研究资源,以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入选条件为标准建设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候选机构。具体包括:

          1.依法设立运行相对稳定、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性研究机构,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基础设施。

          2.长期关注和研究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有相对明确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并在该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有1-2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物,具备结构梯次合理的核心团队,配备一定数量的学术助手和管理人员。

          4.有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接受社会捐赠、企业资助、境外资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

          5.有多层次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载体,至少有1种学术期刊或内刊内参。

          6.有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拥有专业资料室和网站。

          7.有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有独立运行能力,设有专门管理机构(如理事会)、学术委员会。

          8.具有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良好条件,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三、各单位须以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候选机构名义向首都高端智库理事会秘书处报送研究报告。具体要求:

          1.研究报告需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及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副中心建设等研究主题,要求资料详实、分析深刻、对策具体,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研究报告由各单位智库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首都高端智库理事会秘书处电子邮箱kyb@bjskl.gov.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XXXXX单位研究报告”。收到研究报告后,秘书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各单位智库管理部门回复采用结果。请各单位智库管理部门在邮件中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涉密成果按保密规定报送。

          3.每份研究报告3000字左右,须经该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候选机构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请注明作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在候选机构名称及职称职务。

          4.首都高端智库理事会秘书处主办的《首都高端智库报告》对研究报告进行选登,主要刊登国家和北京市决策急需、具有战略和全局意义、现实针对性强的高质量研究报告,直接报送市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参考。

          5.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候选机构报送的研究报告被《首都高端智库报告》刊发情况及得到市领导批示情况、市委市政府决策采纳情况、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门运用情况等,作为下一步遴选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建妮

          电  话:64527171   13810356681   64527031(传真)

                                                                                        首都高端智库理事会秘书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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